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党群工作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组织推荐 2023 年“彭城恩师”候选人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06-01 [来源]:美高梅mgm1888 [浏览次数]:

根据《中共徐州市委教育工委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推选 2023
年“彭城恩师”的通知》精神, 现将我校开展 2023 年“彭城恩 师”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 大会议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,深入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 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和国家、省、市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 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》,加快构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、师德 师风建设、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,全力 推进我校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,打造“学在徐州”教育品牌、“彭 城恩师”师德师风建设名片。
二、推荐名额
各学院推荐“彭城恩师”候选人 4 名,“彭城恩师”候选先 进集体 1 个。
三、评选程序及要求
1.评选“心中的恩师”。各学院在 2023 年度毕业生离校前, 组织毕业年级学生以不计名投票方式评选校级“心中的恩师”。 每生一票(见附件 1),每生可推选 4 名恩师。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投票,第一时间计票,并将计票结果在学 院内公布,原则上只公布教师姓名、不公布得票数。 2.推荐申报“彭城恩师”和“彭城恩师”先进集体。 学校在各学院评选的“心中的恩师”中,推荐一名“彭城恩 师”候选人。拟推荐教师要有先锋模范作用,担任班主任年限 3 年以上,教育教学成绩显著,曾获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。“彭城 恩师”先进集体从参与“彭城恩师”评选活动的单位中产生,拟 推荐集体要能以评选活动为契机,营造教书育人的良好文化氛 围。 已获得“彭城恩师”和“彭城恩师”先进集体的不再参评。
四、评选工作要求
各学院要认真学习文件,根据评选条件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 公正原则,组织评选和申报工作。学校在民主评选基础上,确定 推荐人选并公示,填写《徐州市“彭城恩师”推荐表》(见附件 3)、《徐州市“彭城恩师”先进集体推荐表》(见附件 4),另附 3000 字以内的个人事迹材料。
五、报送时间

请各学院于 6 月 1 日(周四)16:00 前,将“彭城恩师” 和“彭城恩师”先进集体推荐申报名单发至张潇雨老师处。 联系电话:18086772765(62765)。